市场简讯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在跨境资金往来中的洗钱犯罪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洗钱、“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完善反洗钱法规,建立反洗钱监测机制。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密切配合人民银行,制定反洗钱法律法规,与公安、海关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反洗钱协作机制。特别是去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着重从反跨境洗钱角度,在制订和实施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的报告标准和识别标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金融机构已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流动的数据。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也在抓紧建立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监测系统,实现科学、及时地监控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的流动。 二、完善反洗钱工作组织建设,统一协调外汇局系统反洗钱工作。为加大对跨境洗钱和“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成立了反洗钱工作专门机构,以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外汇局各地分局加强对金融机构上报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的收集和汇总,并及时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局。目前已有外汇分局通过监测,发现可疑资金交易,从而抓获外汇非法交易分子。在反洗钱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后将重点和系统地加强对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的分析和处理,涉嫌外汇领域洗钱案件的调查等项工作。 三、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全国外汇管理系统和商业银行有关人员进行了反洗钱工作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反洗钱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如与俄罗斯中央银行签订了有关反洗钱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的协定;加强与港澳金融监管局的工作联系,逐步建立跨境办案机制,共同侦破跨境洗钱大要案,等等。 四、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和反洗钱相结合,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近年来,外汇局充分利用日常检查、群众举报和外部信息反映等各种渠道,在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中,及时发现跨境洗钱犯罪活动,并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跟踪侦破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了洗钱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02年,全国共查处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2万件,涉案金额90.2亿美元,收缴罚没款1.1亿元人民币。同时,还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捣毁地下钱庄及黑市窝点78个,抓获违法分子519人,批捕27人,严厉打击了外汇非法交易活动,外汇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采取上述四项措施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基本建立了以《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为依据,以跨境外汇资金流动监测为手段,以跟踪查处跨境洗钱犯罪案件为重点的反洗钱工作机制。下一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部署,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推进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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