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2017-01-0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9号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已于2016年7月19日在北京正式签署。双方已完成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法律程序。根据议定书第四条规定,议定书自2016年12月12日起生效执行。
  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29日

  •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  打印此文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