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9号公告(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
2007-04-17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9号公告(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第9号公告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以来,在保证消费者健康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认证产品范围已由最初的19大类132种扩展为22大类159种。为进一步明确强制性认证产品适用范围,国家认监委编制了《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随着技术的更新和产品的变化,国家认监委将适时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进行必要的更新、并逐步进行完善。
  国家认监委负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进行解释。

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