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与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人是接受货主委托,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包装、转运、租船和定舱等业务的人。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其性质,法律地位,并对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的管理权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国际货运代理人是运输合同的托运人
从业务表面上看,他是以货主的代理人身份并按代理业务项目和提供的劳务向货主收取劳务费。但从整个对外贸易运输环节和法律上看,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民法上的代理完全不同。因此权利与义务也不一样。
国际上从事对外贸易运输的机构很多。但细加分析,他们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货运代理人和交通运输部门。其中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是专门经营进出口商品业务的机构,统称为货主。他们为了履行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他们是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承运人或收货人。
货运代理人是根据货主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业务的机构,它们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是最典型的国际货运代理人。交通运输部门是专门经营水上、铁路、公路和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机构,如轮船公司铁路局或公路局及其运输公司,民航总局下属中国民航公司及其分公司,地方民航公司等。它们都以拥有运载工具为特征,为社会提供实际运输服务。它们是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承运人。现在我们按一票货物的托运流程来应演示三者的关系:(托运人)运输合同1(契约承运人)货主棗货运代理人(托运人)——承运人(实际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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