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网上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摘要:对于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纳税人不用再到办税大厅而是在办公室轻点鼠标按照政策规定在网上备案后,就可先行享受税收优惠;试行非居民企业在境外通过网上缴税;在纳税人申请且提交完整资料的660项涉税(费)业务中,有超过八成的业务实行“即时办结”……在广东南沙新区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这些由广东省国地税部门推出的具有突破性的税收服务新举措,将助推广东自贸区发展。
对于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纳税人不用再到办税大厅而是在办公室轻点鼠标按照政策规定在网上备案后,就可先行享受税收优惠;试行非居民企业在境外通过网上缴税;在纳税人申请且提交完整资料的660项涉税(费)业务中,有超过八成的业务实行“即时办结”……在广东南沙新区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这些由广东省国地税部门推出的具有突破性的税收服务新举措,将助推广东自贸区发展。 “自贸税易通”精准施策 记者从广东省国税局获悉,为支持广东自贸区发展,该局近日出台了“自贸税易通”12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涉及电子和自助办税服务、电子发票服务、快速办理出口退(免)税、快速办理税收优惠、快速办理涉外业务、实行税务登记联合赋码、实行粤港澳税收联合互动等服务环节。 “在我们推出的这12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中,有些是具有突破性的。”昨天,广东省国税局纳服中心有关人士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如规定,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免)税,主管国税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对自贸区一类出口企业正式申报的退(免)税,国税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在其他地区规定是20个工作日内,这是广东自贸区在税收创新服务方面的突破。”该人士说。 又如,“自贸税易通”中规定,对于核准类的税收优惠事项,纳税人按照现有政策规定通过网上办理申请后,国税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备案类的税收优惠事项,纳税人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进行网上备案后先行享受,国税机关按规定开展后续管理。“在其他地区,规定是7个工作日内,对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必须到前台办理。”该人士介绍。 据广东省国税局介绍,“自贸税易通”创新税收服务措施体现出四方面的特点:一是简政放权,简化办税手续和审批流程,实施专业化集中审批,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使办税更便捷、更高效,投资环境更宽松。二是优化管理,大大缩短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间,全面优化税收服务。三是多元服务,打造实体办税、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和自助办税“四位一体”的税收服务智控平台;借助电子化、无纸化、自助化手段,实现办税过程服务创新全覆盖。四是紧贴需求,找到提高税收服务效能和促进自贸区发展之间务实有效契合点和突破口,精准施策。 特区速度服务南沙自贸区 同时,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也了解到,针对国家新区和自贸区“双区加身”的南沙,广州市南沙区地税局近日推出了《创新服务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20条措施》,也有不少亮点。 如规定:实行重大项目全程服务,跟踪了解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情况,为相关纳税人的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政策支持服务。推行税收事先裁定服务,对纳税人所提交的特定复杂涉税事项适用税法问题进行事先研究处理,及时向上级反馈,减少纳税人因涉税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实行即时和限时办结服务,依纳税人申请且提交完整资料的660项涉税(费)业务,其中 555项业务实行“即时办结”、105项业务实行“限时办结”。推行基础资料终身使用,对首次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基础信息,采取“一次采集、终身可用”方式,今后办理涉税(费)事项时,不再重复提供,等等 据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为了实现税收审批的“特区速度”,南沙区地税局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手续,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经过事前审批的涉税事项外,纳税人只要按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资料,即时予以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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