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务部、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商务部、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整顿和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商务部和厦门市政府分别下发商贸函[2010]1064号《商务部关于做好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厦府办[2010]31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局根据本市外贸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和厦门市政府下发的文件精神,充分提高开展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的必要性的认识,加强整治和防范该工作的紧迫感。
二、树立我国出口商品和企业在非洲的良好形象,自觉检查自身诚信经营情况,杜绝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中非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如发现有对非州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一经相关部门查实,我局将坚决取消其广交会及其他重要展会的参展资格。
四、我局将在对外贸易处设置举报电话,欢迎企业踊跃举报。举报电话:5302553。
特此通知。
附件1:《商务部关于做好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0一一年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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