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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商贸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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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商贸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区商务局、各相关商贸企业:
    接省商务厅通知,于省长指令要马上安排救灾、重建资金,受“莫兰蒂”台风影响恢复经营若需省级资金补助,请按《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商贸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通知各区商贸流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灾后重建和恢复经营项目资金申请,于今天下班前将资金申请表(附表2)(加盖公章)汇总后反馈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小骆 联系电话:5302527
    传真:5302533 邮箱:ltcysd@163.com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商贸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2016年9月21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关于印发福建省商贸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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