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特别提示
各原产地证申领单位: 根据质检总局质检通函【2006】276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空白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代制《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全面启用《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格式。 自2006年12月26日起,各原产地证申领单位可根据需要到所属辖区的产地证签证点购买《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格式,但不得代其他单位申购。该证书一律打印,制证请参照证书正本背面的证书填制说明。
厦门检验检疫局通关处 2006年12月22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地址:厦门市莲前路2号莲富大厦写字楼11楼F座
电话:0592-5165190
邮箱:cs1@sme.net.cn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回到顶部
Scan to wech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