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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度国家服务外包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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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度国家服务外包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下发了《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要求各地根据切块资金组织企业开展资金申报。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启动支持项目征集工作:
    一、项目支持方向
    支持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业务,主要包括: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和品牌建设,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
    二、项目征集对象
    (一)服务外包企业。一是企业应通过“服务贸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www.fwwb.gov.cn)”如实填报商务部、统计局印发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二是企业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业务合同,以“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核准的执行额为依据,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2015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本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50%以上;2.2015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本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35%以上;3. 2015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本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20%以上。三是企业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下同)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50%以上。
    (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必须是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且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三、项目征集方式
    请相关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在仔细研读国家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的基础上,提出我市国家服务外包资金支持项目和标准,并于2016年8月8日下午下班前通过邮件发送至1657797272@qq.com。
    联系人:戴妙英5302798/陈燕艺5302563
    附件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

厦门市商务局
2016年8月3日

    附 件 下 载: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pdf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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