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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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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商品出口海关统计数据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招标商品出口海关统计数据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招标商品出口海关统计数据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8]外经贸部管招函字第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各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

近来,一些招标商品出口企业纷纷要求更改海关出口统计数据。各地、各商会以及各企业的做法不统一,掌握尺度上有松有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标工作的公正性。为规范招标商品出口海关统计数据更改工作,以保证招标工作在公正的前提下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海关统计制度,每年二月底前,海关对上一年企业进出口数据库进行更改,如企业发现海关统计与实际出口不相符时,可向海关申请要求更改;

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原则上只接受海关统计数据库里的数据,不再接受企业以其他方式要求海关更改的数据;

三、海关统计数据是确定企业出口实绩的依据,各出口企业在报关时,务必准确填报企业编码和商品编码,以保证海关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以上请遵照执行。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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