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欧盟皮鞋反倾销日落复审应对协调会的紧急通知
关于邀请参加欧盟皮鞋反倾销日落复审应对协调会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06年10月,欧委会裁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征收16.5%的反倾销税,日前,为期两年的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欧洲委员会宣布,对中国皮鞋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在调查期(12-15个月)内继续按原税率征收反倾销税。根据商务部要求,为有效做好应对工作,省外经贸厅决定在泉州市召开“欧盟皮鞋反倾销日落复审应对协调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10月10日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地点:泉州市华侨大厦11楼多功能厅。
二、参会对象:省出口欧盟皮鞋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1、省外经贸厅和省鞋帽进出口商会通报我省鞋类出口基本情况;2、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官员介绍案件情况和应对部署;3、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商讨我省的具体行动。
目前,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省鞋类企业经营面临严峻挑战,如果能通过努力尽早结束欧盟的皮鞋反倾销措施,将为企业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现在浙江、广东省的相关企业都在积极行动,因此请我省企业也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派人参加协调会,并力争在欧盟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参会人员请于2008年10月9日12:00前将回执反馈给我局法规处。联系人:李宗甫,电话:5302503,传真:5302506。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2008年10月7日
参加欧盟皮鞋反倾销日落复审应对协调会回执
请于10月9日12:00前传:53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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