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办理进出口企业档案信息清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延期办理进出口企业档案信息清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门市各进出口公司(含保税监管区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清理厦门市进出口企业档案的通知》,我市大部分都能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厦门市经贸信息网(www.sme.net.cn)完成了数据录入和纸质档案的报送工作,但是,仍然还有部分企业尚未办理清理工作。由于此次清理和建立进出口企业档案工作事关进出口企业在银行正常办理收、结汇和购、付汇,事关在外汇局办理各项业务和申请相关行政许可,鉴于部分企业近期未上网或未到外汇局、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我分局决定适当延长清理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1、《关于做好厦门市进出口企业档案信息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办理时间延长至2009年3月31日止。尚未完成数据录入和纸质档案的报送工作的我市进出口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办理。
2、自即日起,我分局将凭《进出口信息表》的回执联办理相关进、出口核销业务。
请各进出口企业相互转告,及时登陆经贸信息网(www.sme.net.cn)认真做好清理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分局
经常项目管理处
200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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