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十四条措施规定,我区已完成第一批“三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第一批共有9名“三高”人才符合个税奖励发放条件。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02月10日至2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02月21日前向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反映(监督电话:5626720,电子邮箱:xmftzhr@126.com)。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
附件: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发放人员名单(第一批)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2020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