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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耳其对进口的鞋类发起保障措施调查的紧急通知
各鞋类出口企业:
根据土耳其2006年1月11日向WTO保障措施委员会的通报,土方已于2006年1月5日对进口的鞋类(土方税则号6402、6403、6404)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应诉规定》,在调查期内生产和向调查国或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同时要求全部涉案企业应积极参加应诉,以维护我国出口产品的海外市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涉案企业对此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根据上述《规定》具体负责该案的应诉组织工作,请涉案企业及时与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公平贸易工作部联系。电话:010-67732674/87789001;传
真:010-67732674/98。
请应诉企业及时将应诉情况向市贸发局WTO处反馈。电话:5302708;传真:5302666;E-MAIL:xmtrc@yahoo.com.cn。
市贸发局WTO处
二00六年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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