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输墨西哥鞋类协议产品需进行出口价格认证通知
关于输墨西哥鞋类协议产品需进行出口价格认证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通知,为解决中国鞋类产品出口墨西哥过程中产生的贸易问题,促进中墨鞋类贸易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经与墨西哥政府和业界磋商,3月27日和29日,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轻工商会”)
与墨西哥经济部签署了《墨西哥合众国经济部与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关于中国鞋类产品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规定由轻工商会对协议规定中国输墨鞋类产品的出口价格进行认证,墨西哥经济部及相关部门据此进行监管。
协议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中国企业对墨西哥出口鞋类协议产品价格不得低于协议价格,轻工商会将仅对单价不低于附件所列价格的中国出口墨西哥鞋类协议产品的形式发票或商业发票予以认证和背书。中国输墨西哥鞋类协议产品企业在墨西哥报关时须递交经轻工商会认证和背书的相关文件。对于多港口多次运输或同一港口多次报关,在首次报关时应当出示出口认证原件,并在后续报关时一并出示出口认证的复印件。
同时,中墨双方将尽最大努力防止中国鞋类协议产品未经合格认证或低于附件所列价格以直接贸易或转口贸易方式出口到墨西哥。墨西哥经济部将基于进口港单价监管中国鞋类协议产品的进口价格。
该协议如未提前终止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
各有关中国输墨鞋类协议产品出口企业应按照认证操作办法实施,以免影响企业对墨西哥的正常出口。关于对中国输墨鞋类协议产品价格进行轻工商会认证的操作办法详见轻工商会网站http://www.cccla.org.cn。
附件1_关于对输墨西哥鞋类协议产品价格进行轻工商会认证的操作办法
附件2_中国输墨西哥鞋类协议产品价格表
附件3_输墨西哥鞋类产品出口认证申报表
附件4_中国与墨西哥鞋类税号对应表
附件5_输墨西哥鞋类协议产品需进行出口价格认证流程图
厦门市商务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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