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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关于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通告
2007-12-25

     关于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通告
关于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通告

  2007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下发2007年第68号联合公告,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通关单联网核查”。为确保“通关单联网核查”实施后出入境货物顺利通关及企业进出口业务平稳过渡,本着“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我局和厦门海关将于2007年12月25日起,在厦门检区分阶段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运作方式
   对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通关单联网核查采用纸质通关单和通关单电子数据并行的方式运作,涉及法检商品的报关业务无通关单电子数据的,或报关单与通关单电子数据不一致的,海关将作退单处理。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2007年12月25日起,机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
  第二阶段:自2007年12月26日起,海沧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
  第三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起,厦门检区全面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

  三、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应严格按照第68号联合公告的要求,遵循“先报检、后报关”的原则,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所规定的地点和时限办理报检手续,报检时应当提交规定的报检单及相关单证材料和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电子报检信息,并保证法检货物报检、报关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二)同批货物所有应报检的货物信息均应当在报检单上全数列明,且每份报检单货物项数不得超过20项(含20项);超过20项的,应分单报检。
  (三)同批货物涉及的贸易方式或海关电子帐册管理等要求需要分单报关的,应分单报检;同批货物检验检疫要求分单报检的,在海关无特别规定的前提下,应分单报检,报关时相应分单报关。
  (四)入境货物报检时“收货人”应当准确填写其检验检疫备案代码;出境货物报检时“发货人”应当准确填写其检验检疫备案代码。入境收货人/出境发货人应与报关单的“经营单位”相一致。
  上述收货人或发货人为取得海关临时注册号企业等特殊情况的,应在报检单的“特殊要求”栏的起始位置填写其海关注册号。
  (五)检验检疫机构签发通关单后,企业将获取18位的电子通关单编号;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时,应在相应报关单的“随附单据”栏填入该编号。一份报关单只能填写一个电子通关单编号。
  (六)签发通关单后因报关原因需拆分的,应向原签发机构办理申请,并按照我局的证单更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个报检单号项下的通关单只允许拆分一次。
   签发通关单后要求更改或撤销的,应向原签发机构办理申请,并按照我局的证单更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电子通关单数据已被海关使用并已比对成功(即通关单状态为“海关已核销”)的,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企业的更改或撤销申请。
  企业办理通关单拆分、更改或撤消申请时,应向原签发机构交还纸质通关单。
  (七)企业领取通关单后货物取消出口的,应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撤销手续,并交还相应的纸质通关单。

  四、通关单状态和信息查询
  各有关企业可通过检验检疫电子申报企业端或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www.eciq.cn,下同)查询通关单状态,也可使用检验检疫电子密钥通过该网站查询本企业的通关单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企业应根据厦门检区“通关单联网核查”分段实施方案,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安排好进出口货物的报检报关,以免影响货物正常通关。
  (二)因“通关单联网核查”是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作为通关单电子数据和报关单电子数据比对的联系纽带,各有关企业应确认在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注册登记的组织机构代码,避免因组织机构代码错误而导致无法正常通关。查询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组织机构代码可登录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网,进入“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报检员注册申请”查看。如发现有误,请及时向厦门检验检疫局办理变更手续。
  (三)2008年1月1日适逢2008年度商品HS编码调整实施的第一天,届时涉及通关数据修改的货物可能会较多,口岸通关效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请各有关企业尽可能避开高峰期,以免延误货物通关;同时应关注和了解HS编码的调整情况,对涉及编码调整的尽量在领取通关单前更改,避免重复劳动。
  (四)如因技术故障等原因导致数据传输不畅而影响“通关单联网核查”正常运行,我局将联合厦门海关启动应急措施,海关将先验核纸质通关单,事后核查通关单电子数据。请各有关企业密切关注辖区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大厅和我局网站(www.xmciq.gov.cn,下同)通知。如遇问题,请及时向辖区检验检疫机构咨询。

  六、我局已编写《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企业报检须知》,各有关企业可向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窗口索取,或登陆我局网站查阅。
  特此通告。

厦门检验检疫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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