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关于申报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通告
根据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凡申报经营原油销售、仓储的企业,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的企业可到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