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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关于配合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1-08-16

     关于配合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配合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我市自2010年获批“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来,发展服务外包的政策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促进了我市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反映我市服务外包工作的现状,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服务外包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2010]209号)以及商务部对“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请各有关企业配合做好我市服务外包统计工作。

  一、开展服务外包统计工作
  请列入《厦门市首批服务外包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中的企业定期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上报服务外包数据,包括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企业登录网址http://fwwb.fwmys.mofcom.gov.cn/ (即“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进行填报。具体要求:
  (一)于初次申报合同时报送“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即企业注册,提交“市级”审核),并实时更新上报。
  (二)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月的“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建立市服务外包统计工作联系制度,请每家企业指定专人(联络员)负责统计工作,对认真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企业和联络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企业在系统中定期据实上报的数据将作为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获得国家及我市服务外包发展资金支持的主要依据。

  二、更新并提供服务外包企业信息
  (一)请各服务外包企业更新并完善“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的基本信息,重点更新企业从业人数和认证情况等相关指标。
  (二)请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以下基本内容,并通过邮件回复电子版文件,具体内容为:
  1、企业名称、企业注册日期、注册资本、注册地、企业性质。
  2、主要服务外包业务类型(ITO、BPO、KPO)。
  3、行业类别、企业人数。
  4、企业联系信息:联系电话、传真、企业网址。
  5、企业基本介绍。
  以上两项内容请于2011年8月25日之前完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技术贸易处 常娟
  联系电话:0592-5302627 传真:0592-5302613
  电子邮箱:changjuande@qq.com

  附件1:《厦门市首批服务外包企业名单》
  附件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服务外包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2010]209号) 

厦门市商务局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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