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关于开展厦门市2012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中心支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2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2012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贷款卡。
二、年审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 年12月31日。
三、持卡企事业单位应按时办理贷款卡年审手续。相关资料请登录www.xmcr.cn网站“下载专区”或xiamen.pbc.gov.cn查阅。
1、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申请贷款卡的借款人应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上的决定时间,作为今年对年对月的贷款卡年审时间。
2、2012年1月1日前申请并已办理2011年度年审的借款人应以2011年度办理年审的时间,作为今年对年对月的贷款卡年审时间。
3、2012年1月1日前申请但未办理2011年度年审的借款人应以贷款卡发卡时间,作为今年对年对月的贷款卡年审时间。
咨询电话:0592—5857079。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二0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相关资料下载:
1.2012年度贷款卡年审报告书(仅用于打印)
2.贷款卡申办、年审信息录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