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重点外贸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打造良好外贸发展环境,培育更多有竞争力的外贸主体,提升我市外贸综合竞争力,现启动2022-2023年度厦门市重点外贸企业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重点外贸企业的定义 厦门市重点外贸企业指在厦门市辖区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对外贸易,具备健全的财会审计和管理制度,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在进出口规模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国有、民营、外资等大型企业。重点外贸企业分为龙头、骨干、中坚型三类企业。 二、基本认定条件 (一)在厦门注册的,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物流企业除外); (二)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及以上; (三)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企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为一类或二类; (四)未被认定为失信企业和涉黑涉恶企业。 三、优选认定条件 (一)龙头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10亿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5亿美元。 (二)骨干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1亿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三)中坚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 四、有关支持 经认定的重点外贸企业,将在进出口信用保险、品牌营销等方面予以配套优惠政策,叠加扶持。 五、申报流程 重点外贸企业采用名单制管理,由企业向市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基础信息表(见附件),并附佐证材料,承诺纳入市商务局外贸运行监测平台,市商务局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认定。申请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 六、其他 重点外贸企业经认定后,纳入重点跟踪企业名单和外贸运行检测平台,企业需配合市商务局组织的企业经营情况跟踪、进出口分析、座谈会、现场调研等稳外贸相关工作。企业若2次以上未配合相关进出口调研工作,将从重点外贸企业名单中移除。 附件:2022-2023年度重点外贸企业基础信息表
厦门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何璘 2855853、13015927613,马亮 电话:2855854 18750291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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