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厦门汇[2012]16 号 关于开展2012年厦门市保税监管区域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市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07]166 号)精神,为确保保税监管区域企业各项外汇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我分局决定在近期开展辖 区内保税监管区域企业(含保税区、现代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 海沧保税港区、翔安保税物流中心及大嶝对台小额商品贸易市场)2011年度的外汇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二、企业办理年检须提交的资料 三、其他事项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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