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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06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2006-09-22

     关于举行2006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关于举行2006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29号公告, 2006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1月26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
  本次考试系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可注册为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申请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其他欺骗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的考试内容为《2005年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自理报检)》(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考试大纲》可在报考资格确认时在确认地点领取。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产生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时间
  2006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经报考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 200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网址: http://www.bjy.net.cn
  (注:报名时,报名点直属局选择厦门局、分支局也选择厦门局,提交前请再次确认报名点)
  (二)报考资格确认
  1、报考资格确认(验证)和考前培训报名时间:
    2006年10月25—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15——4:45
  2、报考资格确认(验证)地点:
  国检大厦二楼大厅(厦门市东渡路118号)
  3、确认报考资格(验证)时须递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2)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1张请自行贴于《报名表》,余2张分别用于《准考证》和《资格证书》)(注:经考试未被录取者,照片不予退还)。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4、交纳考试报名费:验证时须交纳考试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注:只有通过报考资格确认,报名才有效)
  七、准考证领取
  (一)领证时间:
     2006年11月15—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15——4:45
  (二)领证地点:国检大厦二楼大厅
  (三)领证手续:
  凭验证后发给的《准考证领取凭条》领证。
  八、监督举报
  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可向厦门检验检疫局或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厦门检验检疫局
二00六年九月十四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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