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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指南
关于进口荷兰苗木截获栎树猝死病菌的警示通报
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预警表
动植检警(2018)第2号 2018年5月30日
预警标题
预警事由
近日,杭州海关从荷兰进口的垂枝木藜芦苗木上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栎树猝死病菌(Phytophthora ramorum,Sudden Oak Death(SOD)),为全国首次从荷兰进口苗木上截获。目前已按规定对该批苗木实施销毁处理。
栎树猝死病是世界上一种毁灭性的森林和木本观赏植物病害,其病菌可侵染137多种(属)植株,随感病叶片、幼枝、植物苗木进行传播扩散,能够在短时间内对寄主植物造成致命伤害甚至死亡。目前,栎树猝死病菌在欧洲有流行大发生的趋势,其寄主植物在我国广泛分布,由于当前对栎树猝死病尚无有效的控制方法,一旦该病害传入我国并扩散蔓延,将可能对我国农林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为防止该病害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发布警示通报
涉及产品((HS编码)
植物苗木(0602909199等)
涉及国家
荷兰
预警措施
1.将涉及荷兰植物苗木供货企业Greenseasons B.V.列入风险预警名单,暂停涉及种植苗圃Kromhout B.V.(Reg. No:21062)的输华资质。
2.请各口岸加大对输华栎树猝死病菌寄主植物注册苗圃资质和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内容的核查力度,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做退运、销毁处理。
3.请各地海关加强对荷兰等栎树猝死病寄主疫区输华寄主植物苗木的现场查验、实验室检测及种植期间疫情监测力度,现场发现可疑症状的,必须送实验室进行栎树猝死病菌检测,检测合格后,相关植物方可调离口岸。
4.如实验室检出或疫情监测中发现栎树猝死病菌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各地海关要及时采取有效的除害处理措施,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应采取销毁、退运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总署,以便总署对外通报交涉并发布风险预警。
5. 本警示通报有效期限为一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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