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地证业务系统全面升级的通知
关于产地证业务系统全面升级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产地证业务的不断拓展,现有的产地证签证管理系统已不能适应原产地业务管理的需要,部分新增证书种类需手工申报,给申报企业带来不便。为此,国家质检总局研制开发了原产地业务电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我局按总局的统一部署于2006年9月份起开始新系统的试点工作,并决定自2007年4月1日起停止原有的产地证签证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全部切换到新系统,实现原产地业务电子管理系统在厦门检区的全面推广运用。为了保证新旧系统的顺利切换和业务的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九成单证软件升级时间安排
1.3月1日至31日,九城公司统一安排厦门检区九城企业端软件的升级工作事宜。业务量小的企业,可联系中检公司产地证代制点进行代制申报。
九城公司咨询电话:6024399
中检公司联系电话:5745263、5670740
2.4月1日起,旧系统停止受理新单证申报,原已受理的单证请在审核通过后3天内前来领证。
二、企业端软件使用培训
鉴于本次系统升级涉及的企业数量大,九城公司将在3月份采用分期集中免费培训的方式,指导企业进行企业端软件的升级工作。企业收到培训通知后,请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不得迟到、缺席。
三、有关编码问题
1.企业注册号:新系统企业注册号为9位,即在原7位的企业注册号前加39。如:某企业原注册号为B35G120(7位),现为39B35G120(9位)。
2.原产地证书号:新系统证书号编码规则有所调整,新系统证书号为16位,即证书种类代码(1位)+年份(2位)+企业注册号(9位)+流水号(4位),示意如下:
* ** ********* ****
┬ ┬ ─┬─ ─┬─
│ │ │ └──── 企业自编流水号(4位)
│ │ │
│ │ │
│ │ └──── 企业注册号(9位)
│ │
│ │
│ │
│ └───────── 年份末二位数(2位)
│
└─────── 证书种类代码(1位)
其中,证书种类代码及其含义如下:
C :一般原产地证书
G: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E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B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F :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P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例如:证书号G0739B35G1200001是注册号为39B35G120的单位,于2007年办理的第1份FORM A证书。
3.更改证、重发证:
新系统更改证:签证当局已经签发的证书,申报单位如需要更改,须提出更改申请,并退还原签发证书。更改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新系统重发证:如原签发的证书遗失,经签证当局同意重发证书,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4月1日起,各类证书(欧盟蘑菇罐头证书除外)均使用电子方式进行申报,经签证机构审核通过后,由企业使用申报软件自行制证(证书底部有条形码方为有效证书),完成制证后送签证机构签署。
2.4月1日起,通过旧系统签发的产地证,需办理更改的,企业须先办理原证的撤销手续,并在新系统中申报新证;因证书遗失需办理重发证的,按规定在国门时报刊登遗失启事声明原证作废后,在新系统申报新证,并在申请书备注栏注明“重发证”。
厦门检验检疫局
二00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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