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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开展2021年《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兑现工作的通知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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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开展2021年《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2018〕4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现将补充兑现2021年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兑现范围
 
  (1)厦府办〔2018〕45号文:涵盖临床研究资助、产业化奖励、一致性评价资助、境外\国际认证奖励、销售收入奖励等事项,其中销售奖励按照厦府规〔2020〕7号文兑现。
 
  (2)厦府规〔2020〕7号文:涵盖新药研发奖励、仿制药研发奖励、药物及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产品国际认证、销售收入奖励等,详细要求见“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兑现工作的通知”(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103/t20210316_2524884.htm)。
 
  根据政策生效日期,兑现事项发生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日的,适用《厦门市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2018〕45号,有效期截至2020年6月3日);兑现事项发生在2020年6月4日-2020年12月31日的,适用《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自2020年6月4日起生效)。
 
  2.兑现形式
 
  通过“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09.244.108:8888/login.jsp),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系统上传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和信用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2”)。
 
  3.截止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24时截止。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小农0592-2021860;
 
  (2)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803。
 
  5.注意事项
 
  (1)上传的佐证材料必需清晰,不清晰看不清楚视为无效材料。材料上传经审核后,不能再修改,各类资助奖励所需的佐证材料说明见“附件3”。
 
  (2)请各单位于4月23日前,将单位名称和单位统一信用代码等信息填写至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4)后发送至邮箱kjj_zrz@xm.gov.cn,以便提前进行信用查询,争取早日拨款。
 
  (3)厦府规〔2020〕7号文政策兑现时间一并延长至4月30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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