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关于2017年第一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2017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6年第67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商务部对2017年第一批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共有1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经审核,该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8日—5月1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复核。
电 话:010-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附件: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2017年5月8日
附件
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1、宁波君安供应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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