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省委组织部通知(见附件),2015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动。国家“千人计划”是中央着力打造的海外引才品牌,政策优惠度高,省、市配套政策完善,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用人单位、人才申报参评。
二、筛选。根据有关规定,同一人才参评国家“千人计划”限2次。因此,各单位要根据人才发展情况认真筛选,重点推荐技术水平较高、发展情况较好、竞争力较强的人才申报参评,部分处于起步阶段的人才,可留待今后推荐参评。
三、审核。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审核人才条件和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审核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四、申报。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6月28日前按要求将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湖滨北路67号原市委党校8号楼203室)。
五、特别说明。本批次“千人计划”申报中,创业人才所创办企业成立年限调整为“2年以上5年以下”,并增加了实地核查环节。青年项目,申报人的海外工作年限统一为3年及以上,不再区分博士学位是国内还是国外获得;
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中型金融机构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引进青年人才工作开始试点,每年不超过30人,由人民银行负责组织。
六、联系方式。
1、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吴宇鹏;联系电话:2893882。
2、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
联系人:许雅雯;联系电话:2892511。
专此通知。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2015年6月16日
附 件 下 载:
·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指南.doc
·闽委组通(2015)41号 关于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材料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