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关于2014年第四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公布2014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3年第69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对新申请2014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商务部外贸司对审核情况进行了复审。截止2014年8月31日,共有34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其中符合《公告》要求的有23家企业,现将材料齐全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22-9月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复核。同时公布材料不齐全企业名单及所缺材料,公示期间,各相关企业仍可将补充材料报送至商务部外贸司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此外,对2014年第三批申报企业中材料不齐全的一并公示,继续接受申报。
联系人:柴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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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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