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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福建自贸试验区应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
2016-01-13

   

[观点]福建自贸试验区应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

摘要:省人大代表、厦门市政协副主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黄世忠建议我省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寻求“一行三会”派出机构的支持,在加快金融开放创新的同时,尽快制定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防控管理的相关规定,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

  省人大代表、厦门市政协副主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黄世忠在提交的建议中指出,金融之所以严加管制,是因为它容易滋生风险。居安思危,树立风险意识,牢牢把握防控风险的底线,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既是我国金融监管的要求,也是福建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的铁律。
  
  建议指出,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是金融开放创新的前置条件。为此,建议我省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积极寻求“一行三会”派出机构的支持,在加快金融开放创新的同时,尽快制定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防控管理的相关规定,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防控管理的相关规定至少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自贸试验区反洗钱规定;(2)自贸试验区反恐怖融资规定;(3)自贸试验区反偷税漏税规定;(4)自贸试验区反贪污犯罪规定;(5)自贸试验区反非法集资规定;(6)自贸试验区异常金融活动报告规则;(7)自贸试验区应对突发金融风险事件预案。
  
  此外,建议指出,应重视金融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我省金融风险管理人才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存在较大缺口。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加强金融风险管理队伍建设,加快金融风险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
  
  (原标题: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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