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局长:将出台支持福建自贸区政策 摘要: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9日(星期一)11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商事制度改革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9日(星期一)11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商事制度改革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台湾工商时报记者: 请问局长,先前工商总局曾经三次出台了有关于支持“海西”建设的相关措施,现在福建自贸区即将挂牌成立,请问接下来工商总局是不是会出台相关的措施协助福建自贸区吸引更多的台资进入?谢谢。 张茅: 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商工作的关心。不过,你说到三次,其实是少了一次,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国的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工商总局先后在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12年四次出台了支持海西和平潭发展的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出台以后,在放宽市场准入、扩大闽台的贸易合作、实施商标战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成效,为促进海峡西岸的经济区建设和平潭的开放开发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们关注到福建自贸区即将挂牌成立,现在工商总局正与福建省政府密切联系,进行调研,适时出台支持福建自贸区的相关政策,我想这有利于闽台的合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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