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报道,菲律宾未能在2003年3月1日前向中国提交排除在自由贸易早收方案的关税与海关第一~八章的农产品,菲律宾农业部长表示,主要原因是菲律宾正在争取中国同意将菲律宾占有优势的工业产品包括在早收方案中。 中国与东盟国家同意在2010年建立全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为使东盟国家能提早享受自由贸易优惠,设立了早期收获方案,即中国与东盟国家就部分农产品及部分其他产品互相降低关税。按照东盟与中国综合经济合作的框架协定规定,2003年3月1日前,中国与东盟国家各自提出排除在减免关税的农产品项目。菲律宾以农产品互相免税贸易对菲律宾有损无益为由曾表示无意参加该方案。泰国与新加坡则要求修改附件,并延缓3月1日限期,中国表示可通融办理。 依据早收方案,凡是关税税率为15%以上的产品,2004年降至10%,而原为5%~15%关税的产品,则降至5%。关税税率在5%以下的产品,2004年起,早收方案将成为全免关税。早收方案涵盖全部农产品,中国与东盟国家可各自提出不受减免关税的项目,以保障各国的生产者。 早收方案也规定农产品以外的工业制成品,但非农产品的减免税是限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互惠。 2002年开始,菲律宾对来自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与美国的农产品,包括蔬菜与猪鸡肉类的进口设限。菲律宾认为,由于外国产品倾销本国市场,对本国菜农、猪场与鸡场构成损害,因而本国农业界对于早收方案开放农产品减免关税进口表示不满。菲律宾农业部长认为,近年来,政府与外国签署多项贸易协定,而从未就这些协定对本国农业的就业、入息与竞争力进行过深入、系统的研究。而原有的研究调查也早已失去时效,因此,政府有重新进行研究调查的必要。 菲律宾农业部长指出,由于美国与日本及欧洲各国的经济近年来出现衰退,菲律宾不能因噎废食,避免发展与中国经贸关系,而应当权衡轻重,如果中国愿意把部分菲律宾占优势的工业产品包括进早收方案,菲律宾应当考虑积极参予早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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