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报道,出于对本国行业的保护,日前,菲律宾贸工部决定对进口地板及墙面用瓷砖实施最终保障措施,加征保护性关税。涉案国家(地区)为,中国、中国台湾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印尼、马来西亚。 菲律宾计划从2002~2004年,对来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瓷砖均按照重量加征关税。另外,此规定的效力可追溯至2002年1月9日,对进口瓷砖将加征5.4比索/公斤(1美元约合51比索)的关税。 菲律宾贸工部表示,大量的进口瓷砖已经危及菲律宾的瓷砖工业。菲律宾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自1998年起,菲律宾瓷砖进口量逐年递增,1998年进口量为3750万平方米,1999年为6616万平方米,2001年上半年则高达8079万平方米。 该议案指出,对原产于欧盟的瓷砖可免征保护性关税,对进口量不足菲律宾进口总量3%的产品也可豁免。 本案于2001年12月4日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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