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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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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公司将不支持欧盟委员会对中国节能灯的反倾销复审调查
2006-10-11

     据报道,欧盟对中国节能灯企业的反倾销复审调查俨然成为了荷兰飞利浦照明、德国西门子的子公司欧斯朗及通用照明等大公司在西欧市场上的一场博弈。由于在华采购量和与中国供应商的合作程度不同,全球第一大节能灯生产商飞利浦照明集团选择了反对的立场,与欧斯朗积极参与诉讼要求维持原判的立场截然相左。
2006年9月17日,飞利浦照明集团高级副总裁、东亚区总经理韩比德强调,“飞利浦照明的立场是不会支持此次诉讼,我们正在和欧盟各成员国政府进行积极的沟通。”
2006年9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出公告,将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节能荧光灯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此次诉讼是继2001年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征收反倾销税5年之后的首次行政复审,此次复审将决定反倾销措施继续生效还是终止。在2001年7月19日欧盟宣布的终裁决定中,大部分中国节能灯生产企业被征收为期5年的66%的反倾销税。
据悉,本次公告中不仅包括了曾在2000年开始的反倾销调查中惟一得到市场经济地位认可和零反倾销税的利胜电光源(厦门)有限公司;也包括在当年调查中受到了未“享受”到分别税率的厦门东林电子有限公司。飞利浦照明集团在中国的2家合资企业也在名单之中。
中国照明电气协会理事长张燕生表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节能灯生产国,在全球20亿美元的产值中,中国占80%,但目前销往欧盟的比例其实非常低。
尽管如此,上海某照明公司市场部经理强调,这并不能阻挡中国节能灯企业进入欧洲市场的决心。他表示,销往东南亚的产品,虽然量大,但单价也低,利润一般仅维持在6%~8%;而欧盟市场则不同,由于供应欧洲市场的节能灯质量上乘,产品附加值很高,利润可高达20%,即使经过欧盟高关税的冲击,其利润仍能达10%以上。
这是中国节能灯企业被征收高额关税也要进入欧盟市场的重要原因,而承接大公司的出口订单则是进入欧盟市场最便捷的途径。
韩比德表示,“中国不仅仅只是未来的所在。”节能灯市场的蓬勃发展和中国密不可分,“14年前,节能灯市场容量还只有1亿只,现在已经达15亿只,而在中国生产的节能灯泡已经占全球市场份额的80%,也就是说其中有13亿只在中国生产。尽管我不能评论其他欧洲公司的态度,但飞利浦的立场是不会支持此次诉讼,我们正在和欧盟各成员国政府进行积极的沟通。”
目前看来,飞利浦并不是孤军奋战。来自欧盟内部要求放弃延长征税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英国《卫报》的报道指出,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征收反倾销税导致中国节能灯价格上涨了25%。价格上涨限制了人们的购买力,缩小了环保市场。
积极参与诉讼的欧洲公司则包括欧斯朗、通用照明等。欧斯朗、飞利浦照明等公司已经基本占据了西欧市场90%的节能灯市场份额。
6年前,正是飞利浦公司联合欧斯朗、西凡尼亚等公司,通过欧洲照明协会向中国主要节能灯生产企业提起反倾销案,并指控中国出口节能灯用低于成本价格倾销至欧洲并用来扼制和扰乱欧洲的照明工作体系。不过,如今的飞利浦更愿意让人们遗忘其在当年的反倾销调查中一边以低标准低价收购中国产节能灯泡,一边向中国企业提出反诉讼的“设圈套者”形象,而那场诉讼使飞利浦在中国市场上损失了近4000万元。
张燕生认为,这和飞利浦的中国策略有非常密切的关系。“飞利浦和欧斯朗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市场的,相对而言,飞利浦产品线更多一些,合资企业也比较多一些,进入的力度更大一些。他们三者(包括通用照明)在中国的采购量都很大。但是,欧斯朗和通用照明因为在欧洲仍然有生产基地,而飞利浦只在波兰有一个高端生产基地,所以,飞利浦在西欧市场的产品主要来自中国,而欧斯朗和通用照明在中国生产的节能灯产品则并不主要直接销往西欧,而是销往其他地区。从这点上来说,是在诉讼中飞利浦和另外两家公司态度截然不同的重要原因之一。”
韩比德表示,“中国确实成为了我们重要的采购地之一。目前,我们在中国的采购量大约3000万只,其中的1/3供应中国国内市场,剩余的都是销往国外。”
此次应诉的中方主要组织者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服务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欧盟正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整个过程将持续15个月。


相关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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