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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新规下月实施 每台增8-20元成本
2010-12-30

废旧家电新规下月实施 每台增8-20元成本
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补贴,一系列家电产业政策之后,一部旨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也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共5类产品将会成为首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正规回收拆解的产品。
  国家将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这也就意味着生产企业将主要承担废旧家电的处理费用,但业界担心生产企业成本上升的压力会传递给终端消费者。
  回收企业生存环境改观
  按照《条例》,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对其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并建立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将责令其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的实施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来说,肯定是好事”,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徐东生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条例》实施后,废旧家电处理不再免费,会带动家电回收行业向前发展。回收拆解企业的生存环境也因此会大为改观。
  据了解,中国废弃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等年产生量2500万台左右,合50多万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铜、铝、铁、塑料等宝贵资源。但目前一些地区还存在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落后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现象,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条例》及相关配套措施的施行,将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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