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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6月至8月将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2007-06-06

发改委6月至8月将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今年6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检查工作的重点为:政府规定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执行情况;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此次重点检查由国家发改委统一组织,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国家发改委将选择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直接检查,并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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