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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保用药目录扩充
2007-10-19

儿童医保用药目录扩充
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儿童用药需求进一步得到保障。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进行修订,增补了部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新目录中涉及的儿童用西药增补品种有高血糖素等10多种,儿童用中成药增补品种有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等20多种。
  通知要求,此次新增的药品品种全部按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各省、区、市可直接将国家增补的儿童用药品种转发试点城市执行,也可按照有关规定适当进行儿童用药的调整,调整的数量控制在此次国家增补的儿童用药总数的15%以内。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介绍,此次《药品目录》修订主要是出于对儿童用药的特殊性的考虑,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在增补部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的同时,修订了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药品目录》的凡例进行了补充,要求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有“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作为药品名称一部分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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