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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将对企业征收35%的利税
2001-04-10

俄将对企业征收35%的利税
俄罗斯政府近日宣布准备对境内企业征收35%的利税。
 政府新闻司发言人说,这部分税收将作如下分配:10%上缴联邦中央,20%归企业所在的联邦主体(共和国或联邦行政区)所有,其余5%留给当地政府。内阁会议讨论了完善企业利税征收相关法律的措施以及对现行
《税收法》第二部分进行修改的草案。
 对外国企业征收的所得税将实行下述方法:如果该企业在俄罗斯没有常驻机构,则征收20%的所得税,但 租赁收入除外。股息分红收入将征税30%。有价证券、债务利息收入征税15%,但也可能对各种证券维持零税
率。俄政府建议将一年作为一个征税周期、一个季度为一个结算期。
 据俄财政部计算,该法案若获得通过,每年可为企业减少税收负担1000亿卢布(约合34.8亿美元)。根据现行法律,俄境内企业交纳的税收约占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7%。
 这位发言人说,俄政府提出上述征税方法是为了推进普京总统关于实行税务改革的决定,减轻合法纳税人的负担,避免逃税,为纳税企业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同时确保税务系统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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