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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加强对进口活动的外汇管理
2001-02-07

俄加强对进口活动的外汇管理
从2001年1月1日起俄罗斯开始实施《对进口商支付外汇实行监督的制度》。这个新的外汇管理规定是俄罗斯中央银行与国家海关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它扩大了
对在进口活动中使用外汇的监督范围。现在俄罗斯央行和海关不仅可以监督支付外汇的出口合同,而且可以监督以卢布和票据进行结算的各种出口合同。
  专家们认为,这个规定使90%的进口业务置于国家的外汇监督之下,防止外汇流失,防止对不合法收入进行洗钱活动。2001年俄罗斯还将对外汇管理制度作进
一步修改,特别是加强对出口收入返回俄罗斯进行监督,并计划将外汇监督扩大到转口业务和临时进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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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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