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欧盟第1169/2011号规例订明,食品标签必须在成份清单内标明纳米物料,并在物料名称后以括号注明“纳米”一词。尽管如此,接受测试的食品,没有一款在标签上注明其成份含有纳米粒子。 Agir pour l’environnement担忧食品内的纳米粒子日益增多,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因此分析了法国一家大型超市销售的部分肉类、香口糖等糖果、饼干以及在牛油果(鳄梨)沙律酱中的混合香料,发现这4类食品都含有纳米粒子,但标签上未有注明纳米成份。此前,澳洲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Australia)亦进行了同类测试,发现在欧盟市场出售的多种食品都含有纳米物料,亦没有附上适当标签注明纳米成份。 第1169/2011号规例订明,标签必须注明各类含纳米物料的食品成份。该规例经欧洲委员会修订后,把纳米物料定义为“任何故意制造兼含有粒子的物料,粒子在游离状态,或者形成为聚合体或凝聚物,50%或以上粒子的一个或多个三维尺寸介乎1纳米至100纳米之间。” 2011年11月22日,第1169/2011号规例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并于2014年12月13日生效,让食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适应有关规定。因此,自2016年12月13日起,该规例才强制要求食品供应商标示营养声明。不过,若在2016年12月13日之前,若食品已提供营养声明,便须符合规例内的相关声明条款。 来源: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Business-Alert-EU/Recent-Tests-Find-Food-Products-Breaching-EU-Labelling-Law/baeu/en/1/1X2ZT68A/1X0A6ZEP.htm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