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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涉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领域
2017-01-06

 

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涉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领域

   1月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工作制度及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旨在加快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全面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行动方案指出五大主要任务,包括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专项行动、电子商务促进区域发展专项行动、提升电子商务对外开放水平专项行动、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指出,要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检验检疫、支付、追溯、税收等管理制度,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检验检疫、支付、追溯、税收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效率。
    对于电子商务支付安全服务,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和规范支付业务创新,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电子商务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
    依托移动金融基础设施和城市移动金融安全可信服务管理系统,推进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实施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工程,建设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在农村电商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扶持特色农林业和农资电子商务新业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面向农村及老少边穷地区、革命老区、偏远林区,建立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直供关系,服务“一村一品”。
    鼓励发展农资电商,推动农化精准服务。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据悉,“十二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从2011年的6万亿元增至2015年的21.8万亿元,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8%,电子商务全面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产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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