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外贸自主品牌企业认定工作启动
近日,市商务局启动第三批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认定工作,同时对第二批入选的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企业可提交材料进行申报。
据悉,此次申报采用商协会推荐的方式开展,申报受理时间截至6月25日。由卫厨行业协会、体育产业协会、光电协会、眼镜行业协会、跨境电商协会五家行业协会发动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报。非五家行业协会会员的本市企业,可向市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申报。市商务局收到各商协会提报的企业申报资料后,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复核,认定入选企业,并在7月15日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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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的分类
我市以初创、成长、优秀三个层级建立外贸自主品牌培育库。
第一类是出口初创品牌:要求企业拥有境外注册商标,上年度自主品牌出口额在1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在厦门注册企业,且品牌发展综合评分达50分。
第二类是出口成长品牌:要求企业拥有境外注册商标,上年度自主品牌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500万美元以下,有固定的第三方线上营销渠道(亚马逊、阿里巴巴国际站、厦门品牌出海门户网站等)或独立站的在厦门注册企业,且品牌发展综合评分达70分。
第三类是出口优秀品牌:要求企业拥有境外注册商标,上年度自主品牌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有自建独立站或固定的第三方线上营销渠道(亚马逊、阿里巴巴国际站、厦门品牌出海门户网站等)或独立站,有10项以上专利的在厦门注册企业,且品牌发展综合评分达80分。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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