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船舶入境时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什么? 船舶在入境前二十四小时,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下列事项:1.船名、国籍、预定到达检疫锚地的日期和时间; 2.发航港、最后寄港; 3.船员和旅客人数及健康状况; 4.货物种类; 5.船舶卫生证书的签发日期和编号; 6.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的签发日期和签发港。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收到上述报告后,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决定对该船实施电讯检疫、锚地检疫或泊位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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