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口车辆检验与公安部门进口车辆检验有什么不同?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车辆检验,是按合同条款和有关制造国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如对汽车的型号、汽车的动力性,包括:发动机的功率、扭矩、加速性能、最高车速;汽车的经济性,包括:燃油消耗量、汽车的安全技术条件等。对批量性进口的汽车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车辆,如检验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则签发检验证书,由订货公司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合同约定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保期内,凡属制造厂采用材料不佳,装配不良,设计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确属制造责任的,签发检验证书,同样由订货公司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公安部门对进口汽车(包括国产汽车)的检验,主要是对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汽车,为确保安全起见,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辆行驶安全技术条件》进行检验。凡不符国家标准规定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辆,不准申领牌证和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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