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前一时期,澳大利亚、印尼、泰国等均已就焊管等钢铁品种对我国提出反倾销诉讼;韩国、欧盟、美国、越南等也就一些大宗产品提出反倾销意向。我国面临的反倾销形势不容乐观。 而为了抑制我国钢铁出口的强劲势头,让市场躁动不安的钢铁出口退税调整政策也终于落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税总局9日下发《关于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07年4月15日起,将进出口税则(2007年版)第72章中的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另外83个税号(包括普碳钢、热板、型材、盘条等)的钢材取消出口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表示,具体执行时间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但对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的出口企业,在4月15日之前已经中标或已经签订价格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出口钢材,凡在4月21日之前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仍准予按原退税率执行。 这已经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第5次下调钢材出口退税率。而与以往相比,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不仅涉及面更广、下调幅度更大,而且并没有针对钢厂和钢材贸易商设立缓冲期。政策调整力度之大充分显示了国家控制钢材出口的决心。 但是效果如何,业内普遍认为不太乐观。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徐向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钢铁产能的阶段性过剩,必须通过出口消化过剩产能,即使出口退税下调,这一出口驱动力仍然存在,因此出口数量不会有较大下降。但是,如果保持出口数量,将意味着国内外价差扩大,国内价格下降,国际价格上涨。因此取消出口退税,最有可能导致国内价格重心下移,成本由国内外分担,同时钢材出口数量有所控制,但不会有较大幅度下降。 徐向春分析,就不同钢材品种而言,本次政策调整对出口退税率降为5%的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影响较小,而对于取消出口退税的长材和热轧板材,未来市场压力较大。初步估算,取消出口退税使出口商增加出口成本300—400元/吨。 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对记者表示,钢材出口退税下调政策已经提前释放。下调钢材出口退税率只会在短期内减少出口量,但随之而来国内钢价将因资源增多而下跌,从而再次扩大国际、国内市场钢材价差,并使出口量再次攀升。今年中国钢材出口量将高于去年,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出口,国内新释放的产能难以消化。 宋继军说,下调出口退税,仍很难从根本上限制我国钢材出口。主要原因是国内市场的供需状况以及国际市场的价格状况所致。当前,国际市场在良好的国际经济形势带动下一直保持强劲的上涨势头,作为供应量较大的板材类产品,为消化国内巨大资源供求以及在国际市场价格的带动下,即使是取消出口退税,也很难从根本上降低出口量。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戚向东也在11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钢材进出口形势分析研讨会”上表示,目前钢材出口退税调整对钢材出口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但从总体上说还没有完全到位。他同时透露,如果这次钢铁出口退税调整达不到预期效果,国家还会出台更为严厉的措施。 据业内人士透露,更严厉的措施可能意味着国家会对钢铁出口企业设立“出口资质认证”和“自动许可证管理”,对个别钢铁产品加征关税,甚至不排除在外部贸易摩擦的压力下实行钢铁出口配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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