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为推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长春出台五项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一是优惠的投资成本政策。对投资核心零部件的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总价款,可在一年内分两期,每期按总价款50%缴纳。对投资规模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世界500强企业的重大核心零部件项目,可一事一议。对所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0%返还给企业。二是优惠的企业纳税政策。核心零部件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全额和第四、第五年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50%,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年度返还给企业。三是优惠的厂房租赁政策。每年至少建设不低于10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通过低租金、免租金或以租代购的方式,提供给核心零部件企业。四是优惠的人才吸引政策。对于核心零部件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在个人所得税、子女上学方面给予奖励和提供方便。五是优惠的资金支持政策。从2011年起,长春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000万元,用于支持核心零部件企业发展;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每年安排2亿元担保额度,为核心零部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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