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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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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6号 (关于2006年部分出口商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2006-01-2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6号 (关于2006年部分出口商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部分出口商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06年海关商品编码进行了调整。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现就下列商品新的海关商品代码和适用出口退税率通知如下: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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