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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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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防产品将实施强制性认证
2014-02-20

部分消防产品将实施强制性认证记者从昆山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为了保护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部分消防产品即将被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从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向通过认证的委托人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在产品显著位置加贴CCC认证标志。公告显示,届时会有一年的过渡期,即从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CCC认证标志的消防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据悉,本次新增的消防产品可分四类:一是固定式消防防护类设施,如防火墙等耐火构件、阻火抑爆等防火产品、报警促发装置和防烟排烟产品;二是灭火器械设备,如灭火器、给水设备、消防水带等产品;三是消防装备,有消防摩托车、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四是避难逃生产品,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逃生自助产品等。
 
  昆山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提前熟悉认证业务,了解认证范围、认证流程、检测方法和检测项目,避免产品未通过认证而遭受损失。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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