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20年6月8日,波兰法律公报网站发布了2020年第1011号公告,内容为波兰卫生部制定的《允许在食品生产中使用的萃取溶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包括经授权允许在食品生产中用作萃取溶剂的物质清单、使用范围、在食品终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等内容。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生效。部分内容如下: 序号 萃取容积名称 使用范围 终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mg/kg) 1 乙烷 脂肪加工 1 谷物粉和谷物蛋白生产 物粉:10,谷物蛋白:30 谷物胚芽生产 5 2 醋酸甲酯 含有或不含咖啡因的茶的生产 20 食糖生产 1 3 甲基酮 油脂分馏 5 含有或不含咖啡因的茶的生产 20 来源:海关总署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