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根据《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在调查期内生产和向调查国或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同时规定全部涉案企业应积极参加应诉,以维护我国出口产品的海外市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会将根据此《规定》具体负责该案的应诉组织工作,故请相关涉案企业,尽快与我会公平贸易工作部联系,并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反倾销应诉工作。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佳佳、崔霁丹 电 话:010-67732674/87789001 传 真:010-6773267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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