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中心报关新政遇阻 海关第一时间解决 “新公告一出台,本以为中心企业没办法录单,车辆无法进区。感谢海关灵活调整工作模式,保证了我们的通关效率。”新年伊始,随着第一辆货车的顺利进入翔安保税物流中心,焦急等待的厦门汉连物流有限公司陈经理总算松了一口气。
据悉,厦门海关2015年第34号公告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公告规定:“自1月1日起,在全国各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均可通过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即“QP系统”)向厦门关区各通关现场办理报关业务。向厦门海关申报的报关单均由海关的计算机系统自动赋予报关单号码。”由于物流中心一直实行“先进区后报关”、“车辆凭载货清单进出中心”的模式且使用物流辅助管理系统、H2010通关管理系统双重监管,公告实施后载货清单必须待报关单申报产生号码后方可申请,导致“先进区后报关”无法运作。
针对这种新变化,厦门海关驻同安办事处在公告出台后迅速启用应急预案,将进中心货物改为“先报关、后进区”模式,并且针对更为特殊的转关货物,实行“先进区报关,后补卡口手续”,由专人引导车辆进中心,并做好车辆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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